财务工作手则
为了做好宣教和教会的日常工作,安全、有效,公正和透明地使用教会资金,经董事会讨论,拟定如下财务工作手则。
一,设立由财务主管及两位财务人员组成的三人财务小组。财务主管领导小组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两位财务人员协助财务主管处理教会日常财务工作。
二,财务小组应遵循美国公认会计准则(GAAP)处理日常财务事务。
1. 现金管理
现金备用金限额为$300.00。由两名财务人员共同管理。一人管理现金包括支票和电子支付,一人管理帐务。现金收支明细帐的管理,要做到及时登记,妥善收集保存收支原始凭证。现金收入超过备用金限额,成百元整数时,现金管理人员应将其存入教会的银行账户,并将银行存款收据交账户管理人员登记入帐,每月将现金收支总额上报财务主管。
2. 支票管理
金额在$300和$300以内的支出,由财务小组的任何两人签发;金额在$300以上的,由财务主管签发。支票收支明细帐的管理,要做到及时登记、妥善保存。
3. 费用报销程序
活动开支经教会主管核准签字,由财务人员审核报销(包括现金,支票 和其它支付方式)
4. 捐款管理
1)收到实名和匿名捐款款项要及时入帐。实名按捐款人名设立明细帐,匿名捐款设立专列明细帐。所有捐款的登记要注明专用或通用捐款的类别。
2)任何捐款不能捐予个人名下,只能用于教会事工。
3)次年度一月底前按人名(含匿名)签发前一年的年度捐款收据。
5. 每季向董事会报告收支情况,季初季末余额及需报告的其他财务事项。
6. 财务小组负有向教会指定的会计事务所和政府会计审计部门提供财务信息的责任。
7. 登帐形式
采用专业电脑软件登帐
8. 财务信息的管理和储存应根据美国联邦税局的规定和教会指定会计师的建议实施。
9,若需外部审计报告,由财务小组提供外部审计机构的名单,供董事会选用。
三,其它未在手则规定之内的财务处理,由财务主管报请董事会核准处理。
四,本手则在执行过程中,视情况变化和需要,及时修订,调整和充实。所有更改需经董事会批准方可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