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26 同路人证道
【太5:21】“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说:‘不可杀人’,又说:‘凡杀人的,难免受审判。’
【太5:22】只是我告诉你们:凡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受审判(有古卷在“凡”字下添“无缘无故地”五字)。凡骂弟兄是拉加的,难免公会的审断;凡骂弟兄是魔利的,难免地狱的火。
【太5:23】所以,你在祭坛上献礼物的时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怀怨,
【太5:24】就把礼物留在坛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后来献礼物。
【太5:25】你同告你的对头还在路上,就赶紧与他和息,恐怕他把你送给审判官,审判官交付衙役,你就下在监里了。【太5:26】我实在告诉你,若有一文钱没有还清,你断不能从那里出来。”
【太5:27】“你们听见有话说:‘不可奸淫。’
【太5:28】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
【太5:29】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来丢掉,宁可失去百体中的一体,不叫全身丢在地狱里;
【太5:30】若是右手叫你跌倒,就砍下来丢掉,宁可失去百体中的一体,不叫全身下入地狱。”
【太5:31】“又有话说:‘人若休妻,就当给她休书。’
【太5:32】只是我告诉你们:凡休妻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叫她作淫妇了。人若娶这被休的妇人,也是犯奸淫了。”
里面需要更新
我们上次讲到,法利赛人文士喜欢把每一条的律法,加上许多的繁文缛节,能够在生活中去行,使人看得见,可以去核查的。这样当他们做到这些的规条时,他们就很自豪的说,我遵行了律法。
许多人也喜欢用这种方式来衡量自己的道德责任。我孝敬父母,因为我每月给他们一部分钱。我是个好丈夫,因为我每月把我的薪水交给妻子。这种方式的特点在于它能够去核查,所谓measurable。但他的问题是有时外表的行为跟内里的真实感受可能相差很远,甚至是天地之别。一个照顾了丈夫10年的妻子可能发出令人震惊的怨恨。而耶稣在下面的经文就是要来纠正这种里外的落差,使人真正明了律法的精意,而不被外表的现象所迷惑、所满足。
在这几段经文中耶稣的教训都是用这种的模式:他说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说、、、、只是我告诉你们。他的用词、口气中,带着绝对的权柄,甚至超越圣经的字句,带着绝对的解释权。
圣经多次提到耶稣说话大有权柄,完全不像文士。在犹太人看来,律法是何等神圣,而耶稣一连五次引用律法(太五21,27,33,38,43)然后给出祂自己的见解和教训。他没有解释他如何有这样的权柄,因为他本来就有,他就是设立律法的神,对律法有绝对的解释权。而当他看见人谬用用律法、亏欠律法的时候,他当然要站出来阐明律法的精义。耶稣不需要其他的权威来支持祂的声明,祂就是祂自己的权威。
所以耶稣要不然就是一个疯子,他完全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要不然就必定是那独一无二的主宰;他的身上有一种从天上来的权威,带着圣洁和慈爱,好像一种强大的属灵磁场,让心灵饥渴的人能够感受得到。凡诚实的面对耶稣,诚实的倾听祂讲论的人,没有一个人不会感到这就是上帝在宣告,除它之外所有的言词都不够份量,所有其他的智慧都黯然失色。现在让我们听听耶稣是怎么说的?
【太5:21】“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说:‘不可杀人’,又说:‘凡杀人的,难免受审判。’
【太5:22】只是我告诉你们:凡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受审判(有古卷在“凡”字下添“无缘无故地”五字)。凡骂弟兄是拉加的,难免公会的审断;凡骂弟兄是魔利的,难免地狱的火。
一、尊重生命、化解冤仇
十诫主要是两部分,第一部分是对上帝的敬畏,第二部分是对人的尊重。十戒中说‘不可杀人。’(出二十13)但耶稣教导,连向弟兄发怒也在禁止之列。这种怒气不只是指来得快去的快的怒气,更是指一种根深蒂固的怒气,是一种长久的宿怨,经过人工的培养,一直保持着它的热度,不让它消去。圣经很清楚的指出发怒的坏处:雅各说:‘人的怒气,并不能成就上帝的义。’(雅一20)保罗吩咐信徒弃绝一切的‘恼恨,忿怒,恶毒,毁谤……’(西三8)。有人说,发怒的时候:‘没有一件事做得对,也没有一件事做得适当。还有人称发怒为:‘短期的疯狂’。
耶稣接下去举到具体的例子:首先是称他弟兄为拉加的要受审判。‘拉加’是一个无法翻译的名词,因为它主要是形容一种声音的腔调。它的整个发音就是轻蔑的音调,称一个人为拉加,就是说他是没有头脑的白痴,糊涂的傻瓜,不会思想,专门作错事的人。讲这话的人是以傲慢的轻蔑,看不起另一个人。
犹太人有一个故事,讲到一个学生正在学习成为拉比,有一天从老师家里回来,觉得自己学识渊博、品性良善,心里充满了洋洋自得的思想。正在这时有一位长相丑陋的人经过他的身边,并向他打招呼致意,这个学生并没有回礼,却说:‘你这个拉加!你生得好丑啊!你们那边的人都像你这么丑吗?’ 过路的人说:‘我不知道,你去问那造我的创造主,为什么祂造了一个这么丑陋的生物?‘ 学生很羞愧的低下头走了。
经常发怒的罪固然是不好,轻蔑的罪更是不好。轻蔑是从老我的骄傲所产生的,知识、地位、与金钱使人容易产生轻蔑的态度,这本身是一件很丑陋的事情。基督徒决不能以轻蔑的眼光对待任何人,因为基督已经为他死了。
耶稣接下去说到骂兄弟是魔利的人。魔利也是愚蠢的意思,特别是指道德上的愚蠢。咒骂一个人为魔利是污辱他是一个生活放荡不羁的人,毁谤他道德的品格,甚至是毁掉他的名誉和声望的做法。
所以耶稣说凡破坏他弟兄的名誉和声望的人,应该受到最严厉的地狱之火的审判。不同的罪有不同的惩罚。这里我们看到耶稣认为最重的罪就是败坏人的名声。对于那心怀恶意搬弄是非,或在茶余酒后以琐碎的事说长道短破坏他人名誉之人,耶稣认为他必受‘地狱之火的审判’这种惩罚,
耶稣告诉我们,杀人的罪,不仅是人外面的行为,连内心中最深处的思想,也在上帝的鉴察与审判之下。长久的发怒是不好的,轻蔑的言语更不好,随心所欲破坏别人的名誉是最坏的恶行。凡作怒气的奴隶,或以轻蔑的语气说话,或破坏别人好名声的人,虽然在行为上并没有犯杀人的罪,但他的心里已经犯了杀人的罪。
其实,这在当时的犹太人当中,甚至在他们以为最敬虔的法利赛人和文士当中已经是相当的普遍。我们看见他们表面上遵守安息日的规条,但却因心里的嫉恨在安息日商议如何的杀掉耶稣。
神造人的目的是荣耀神,彼此相爱。因此神不会容忍他的儿女只停留在表面上的敬虔,耶稣进一步的教导属他的人。
【太5:23】所以,你在祭坛上献礼物的时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怀怨,
【太5:24】就把礼物留在坛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后来献礼物。
献祭的意义是十分单纯的。如果一个人做错了一件事,这行为阻断了上帝与他之间的关系,这个人通过献祭承认自己的罪,恢复与神之间的关系。但这里有两件要注意的事:
第一、犹太人知道作为神的子民,他们不能为明知故犯的罪献祭,他们称之为‘故意犯罪’。希伯来书的作者深知这个概念,因此他这样说。「来10:26」 因为我们得知真道以后,若故意犯罪,赎罪的祭就再没有了,如果一个人在无意间犯了罪,也许在情绪失控时暴怒而得罪了弟兄,等他醒悟过来去献赎罪祭是有效的。可是一个人要是故意犯罪,这是指有预谋、有计划,明知是神不许可,是得罪神的,但还是目中无神,目中无人去犯罪,这时献祭是无效的。
其次,有效果的献祭还必须包括认罪与真实的忏悔。真实的忏悔中还包括尽力去纠正任何罪恶所造成的结果。如果一个人偷了东西,要献上赎罪祭之前,就要将所偷的东西归还,否则献上的祭物就完全没有用处。如果一旦发现脏物还没有归还原主,祭物就要当作不洁之物,在圣殿外面予以烧毁。
【撒上15:22】撒母耳说:“耶和华喜悦燔祭和平安祭,岂如喜悦人听从他的话呢?听命胜于献祭;顺从胜于公羊的脂油。
犹太人清楚的知道,他必须竭尽所能的在他与上帝和好以前先去纠正他自己的错误。祭物有代替的意思。当祭物将要献上以前,敬拜者要把他的双手放在牲畜的头上,并且深深的按下去,似乎要将他自己所犯的罪转移到羊的身上,然后他说:‘耶和华啊!我恳求你!我犯了罪,我顽梗,我背逆,我犯了……(献祭者说明他的罪状),但我现在忏悔了,愿这祭物作为我的遮盖。’
所以有效的献祭必须包括认罪与修复。耶稣所描绘的是一幅极其生动的图画。敬拜者把祭物带到祭司面前,由祭司来替他献祭。正当他要按手在祭物上面认罪,忽然想到了他曾与一位弟兄有过节,得罪了他;如果要使他的献祭有效,就必须回去弥补他们中间嫌隙,解决那件错事,否则献祭是无效的。
耶稣从神的角度来告诉我们神的心意──我们必须先与人和好,否则就会影响与上帝和好。我们若不向上帝、向人认罪,并尽力去解决自己犯罪造成的问题,就得不到赦免。有时我们觉得只要向神认罪就够了,神就会赦免我们,至于人的事情太复杂了,我不愿去道歉,我不愿去认罪,我不愿意去赔偿,免得我没了面子,免得我被拒绝碰了一鼻子灰。但耶稣在这里强调,不要忽略向人的认错,需要尽力去解决弥补自己的错误。有时我们奇怪为什么我们的祷告没有果效呢?原因也许是因为我们与邻舍不和睦,或者是因为我们错待了什么人,却没有及时去把它纠正过来。
接下来耶稣教导我们要及时和好(五25-26)
【太5:25】你同告你的对头还在路上,就赶紧与他和息,恐怕他把你送给审判官,审判官交付衙役,你就下在监里了。
【太5:26】我实在告诉你,若有一文钱没有还清,你断不能从那里出来。”
耶稣描绘了一幅两个对头同往法院的图画,祂奉劝他们要在到达法院之前,就在庭外达成和解。否则真要告到法庭上,至少其中的一个人会遭遇到更大的麻烦。欠钱的那一方会被下在监牢里,直到还清最后一文钱。
这里我们看到和睦、和解是神对祂儿女最高、最终的心意和原则。彼此的相争是两败俱伤,而且使天父忧伤。在生活中如果发生争吵,辩论,有不同意见而没有及时处理,越拖下去可能会越来越发酵。两个人之间的争吵,常会蔓延到他们的家庭,甚至传递到将来的后代。引起分争分裂。这时亏欠的一方应该主动的道歉、赔偿、达成和解。圣经教导我们凡事不可亏欠人。被亏欠的一方,也应该有宽容饶恕的心。毕竟我们亏欠神的太多了,他都宽容饶恕我了,为什么我不能饶恕我的弟兄呢?况且在这件事上,也许我也有过失。所以我们不要得理不饶人,有时双方都退一步就是海阔天空,否则针尖对麦芒则两败俱伤。
而且神不会满足于我们之间只是表面上解决问题,内心却仍旧怀着怨恨。他要他的儿女能够发自内心的真正和好。而且你若想得到基督里的喜乐,而且永远保持这种的喜乐,你就不能与弟兄之间还存有怨恨。这种怨恨会毁灭你的喜乐和对生活的享受。因此为了神的荣耀,也是为了你自己的益处,快快与你的弟兄姊妹和好吧。
所以在这里我们有一个小结:不可杀人不只是说不能有这样的行为,也指到心灵里不要发怒怀怨,不要蔑视咒诅毁谤,不要彼此相告,倒要道歉、赔偿、饶恕、相和。这是神的心意,也是蒙福之路。
二、尊重异性,胜过诱惑
【太5:27】“你们听见有话说:‘不可奸淫。’
【太5:28】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
禁绝的欲望(五27-28)律法上说:‘不可奸淫’(出二十14)。犹太的律法师们把奸淫当作很严重的罪行,当事人可被处死刑(利二十10)。但以耶稣来看,奸淫不但是指行为,也指里面的思想。
我们必须明白耶稣在这里所说的并不是普通夫妻之间正常的欲望,这是神赋予人类本能和为人制定的规范,那就是性欲可以在正常的婚姻关系当中得到满足,这是神所喜悦的所允许的。一切在婚姻之外的行为包括想象是神不喜悦,所禁止的。
犹太的拉比都知道眼睛能够激起错误的欲望。他们曾有话说:‘眼与手是罪恶的两个经纪人。’‘眼与心是罪恶的两个婢女。’‘没有自律,追随自己眼目所见的人有祸了,在这充满引诱的世界中,有许多东西能够激起人的欲望。耶稣定为有罪的人,是指那些心里有罪念,故意用他的眼睛激起对神所禁止的事产生欲望的人。
在这里我首先看见耶稣内心的清洁。他道成肉身取了男人的身体,但在他的里面充满了对人圣洁的爱,充满对异性的尊重,他完全超越了人犯罪的眼光和思想,以至于他能这样坦然地谈论教导这个题目。对我们这些凡夫俗子是不可思议的。我们都会尽量的回避这个话题,而耶稣为了我们的益处,却偏偏要提出这个话题。所以在清洁的人眼中,一切的东西都是清洁的;而心里有罪,老我还没有死透的人,在任何情景之下,都会看到一些可以激发他们错误欲望的东西。
耶稣提出外科治疗的方式(五29-30)
【太5:29】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来丢掉,宁可失去百体中的一体,不叫全身丢在地狱里;
【太5:30】若是右手叫你跌倒,就砍下来丢掉,宁可失去百体中的一体,不叫全身下入地狱。”
耶稣在此作出一个重大的外科手术性的要求,祂要我们把任何足以引起人犯罪的事物,从生命中彻底割除。当然,他这里所说的,不是让我们真的把眼睛剜出来,把手砍下来,而是指我们必须立刻马上把那些不好的思想从我们的脑海中拔出除去,不容他在我们里面发酵,使我们越陷越深,甚至是引起犯罪的行为。
但是问题是如何能够除去这些的思想?思想和图画都是深藏在我们的头脑里,要将它们排除在心门外,是世界上最困难的事。
历史上有一些追求圣洁的隐士,他们为了使自己脱离世界上的事物,尤其是身体的欲望,就跑到埃及的沙漠地带,过单独的生活,除了上帝以外不想任何其他的事物。其中最著名的是圣安东尼(St. Anthony),他过的是隐居生活、禁食、不眠、虐待身体,三十五年之久,但在他流传下来的自传里看到似乎效果不是很好。似乎是他越想弃绝某件事,专注在这上面,这件事反倒越来越缠住他。
如何除去心灵里的私欲,胜过各样的诱惑?包括情欲、贪婪、嫉妒、怒气?
我自己的经验是马上回到耶稣的面前,想象我像大卫那样渴慕住在神的圣殿躺在主的怀抱,这样恶念就离我而去。当约瑟逃离主母的时候,他是投向神的怀抱。
第二个办法是藉是委身在神的圣工上,在传福音的事工,在帮助有需要的人等有永恒价值的事情上。使人生中充满了基督徒殷勤的服事,这种思想就没有机会进来。好像毛姆小说里的修女和凯利,她们专心投入护理霍乱病人的工作当中,经历了前所未有的释放和喜乐。创世纪神让人汗流满面才能糊口,在这里看到有神的智慧和保护。我们今天不用汗流满面才能糊口,但是我们可以自愿刻意的投入到神的圣工,帮助人的公益事工当中使自己汗流满面。操练舍己多为别人着想,学习忘掉了我们自己,除去那种只顾自己不顾别人的不健全病态。良好的行为是医治恶念的药物。
第三个办法是使脑中充满好的思想。惟有将自己置身于基督徒的行动与思想中,才能使他获胜,喜爱耶和华的律法,昼夜思想,这人便为有福了。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反要丧掉生命;惟有为别人舍弃生命的,才能获致成功。
三、尊重婚约,彼此成全。(五31-32)
【太5:31】“又有话说:‘人若休妻,就当给她休书。’
【太5:32】只是我告诉你们:凡休妻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叫她作淫妇了。人若娶这被休的妇人,也是犯奸淫了。”
犹太人的婚姻耶稣对婚姻的教导,正是针对当时婚姻的危机。因为当时的世界正处于婚约破除与家庭崩溃的危险之中。
犹太人从理论上来说是知道婚姻的崇高。他们说婚姻是一个男子必须担负的神圣的责任,唯一可以推迟婚姻或不结婚的理由,是奉献全部的时间来研究律法,如果一个男人不肯结婚生子,别人就要说他是违反了生养众多的命令;而他也被说是‘在世界上减少上帝的形像’,‘杀死他的后裔’。
他们也知道神厌恶离婚。因为神说:‘休妻的事……是我所憎恶的。’(玛二16)但不幸的是事实与理想相距得实在太远。在当时的人看来,女人好似一个物品,让她的父亲或丈夫随意处理;丝毫也没有合法的权利。因此她不能因任何的理由与丈夫离婚,而男人却可以用任何理由与妻子离婚。
在申命记廿四1中记载:人若娶妻以后,见她有什么不合理的事,不喜悦她,就可以写休书交在她手中,打发她离开夫家。当时他们非常随意的解释申命记所说的有什么不合理的事,有些不洁的事。他们认为如果一位妻子在食物中放了过多的盐,糟蹋了一顿饭食,或者在公共场所没有蒙头,或在街上与男人交谈,或者在丈夫面前不尊重丈夫的父母,或者她是爱找人麻烦,爱与人争吵,丈夫就可以跟她离婚。甚至有一个拉比说,如果一个丈夫不喜欢妻子就可以和她离婚。这句话也含有一种隐藏的意思,就是:男人如果找到一个他认为比他妻子更好更漂亮的女子,就可以跟他的妻子离婚。这也是变相的纵容男子放纵情欲。
当时离婚的手续十分简单,男人在休书上只写:‘本人谨以此休书宣告离异与自由,此后女方可随己意婚嫁。’ 然后在两位证人面前,把这个休书交给女方,女子就被休了。离婚就完成了。
耶稣路过撒马利亚在井边遇到的那个女子就离过五次婚,而且当时与另一个男人同居。这也反映了当时人在婚姻上的随便和混乱。
婚姻是神所设立的,是神圣的忠诚和委身。圣经中也多次地用婚姻来代表神与人立约委身相爱的关系。所以当耶稣看见人在这方面的堕落混乱,心里一定极其的伤痛。因此他严厉的责备这种的自私、不负责任、甚至放纵情欲的婚姻观。指出,除非有在婚姻中出轨的行为,不然离婚就是违反了神神圣的婚约,使大家都落在淫乱之中得罪神。
我们作为主的门徒不但不要随意离婚,更是要靠主活出婚姻的美好,从要求对方,要对方满足自己的需要,到跟随主舍己,效法主如何去满足对方的需要,使对方更加幸福快乐。而这个根基就是两人一起在主里追求做门徒,领受主的话语,一起读经,一起祷告,一起追求属灵的成长,在真道上合一。当双方都一起来遵行神的旨意彼此相爱的时候,我们的婚姻就越来越美满幸福,荣耀神的名。在中秋之夜,我们也听到一些弟兄姐妹的见证,讲到神如何破碎他们、改变他们,祝福他们,使他们的婚姻更加丰盛。
我们还在这条路上,还有许多需要学习的。我们不是以为得着了,而是更加的努力追求生命的更新改变,从里面活出基督的爱就完全的律法,爱使我们不会恨人、咒诅人,爱使我们尊重异性,不会想占人家便宜;爱,使我们凡是为配偶着想,满足他们的需要。求主帮助我们。
思考问题:
- 有哪些事会拦阻我们向人道歉,与人和好?
- 如何除去心灵里的私欲,胜过各样的诱惑?包括情欲、贪婪、嫉妒、怒气?
- 在基督徒的婚姻生活中,在哪些方面还需要成长?